我早就話過這次旅程沒有甚麼便宜到家的招數,若點都要我教你一個,就係不去芽莊這地方。
原本去芽莊是因不想把時間用在火車上:若你由順化搭到胡志明市,早極也要下午四時才到,即使車窗外的景色不賴,但小女伴和我其實也不懂享受如此慢活。於是上午在芽莊落一落車,夜晚再走。但不想浪費時間,那就要花費你的金錢。
一出火車站,向西一直走一公里左右,就到達這裡的地標 - 一望無際的沙灘。芽莊近年成為戰鬥民族的避暑聖地。長長的沙灘陪襯馬路旁的歌劇院,你會以為自己到了法國海岸。背著八公斤背包的小女伴走到此,已嚷著要找地方放下背包再到海灘玩水。
問題來了:這裡我就只停一個下午夜晚就走,我怎會專登租一間酒店只為放行李和更衣?四圍找找,有個可以沖涼的更衣室,租一個儲物櫃放手機銀包五萬塊 (好似沒限時,而且背包可另外放在一邊),額外沖涼一次每人一萬塊。
換好泳衣走上沙灘,小女伴看到一排沙灘椅又嚷著要坐,一個肥仔走來招待我們:沙灘椅一張一小時十萬塊,輪流一人矖太陽一人出去游水一張也夠了,成交。肥仔拿了兩個椰青給我們,好似講了句free,我和小女伴興奮說道:一小時內喝夠他十個椰青已可番本了。
小女伴享受沙灘上的陽光,我就到海邊嘗嘗海水的咸味。感覺和峴港美溪大不同,芽莊吸引的人比美溪更多,人多自然連帶垃圾也多。游到海中時,突然臉上被打了一拳似,以為雙手不生性摸了戰鬥民族女或美人魚的屁股,細心看,沒有女,有的係一根木頭。
不快地走上沙灘,怎料更不爽的事接種而來。一個瘦仔走到我和女伴旁:
瘦仔:「Hey,you need pay the money﹒」
我:「What kind of money?」
瘦仔:「The
cocos!」
我和女伴:「What?your friend said
that's free!」
瘦仔:「Not free,you need to pay
that!」
我:「Hey,call back your friend come
out,he said this is
free!」
瘦仔:「No friend,you need to pay!」
我:「Call back your friend come
out!」
如是者,我們和那瘦仔在Friend、No Friend、Pay、Free、Not free這五詞間不停repeat達五分鐘,你睇就像《The room》裡What kind of money那段,但你親在那個情景你係笑唔出。差點要和那瘦仔開拖之時,才發覺原來那瘦仔的「Friend」,招待我們的肥仔就懶洋洋瞓在一邊。
我和瘦仔叫醒那肥仔問清楚,這次肥仔竟也說This is not free。
我和女伴對望:「佢到底有冇講個Free字?」
但椰子喝了,沒單據在手口講無憑,為防他倆叫警察或十件大漢過來,還是say sorry付錢。兩個椰子六萬塊,幸好沒有得意忘形喝上十個,否則......
一小時已過,為免坐多一分鐘又會收多我們十萬,還是拿拿聲換衫更衣離開此地。走回往火車站的路途一半,就到芽莊大教堂,怎料這裡比在沙灘更叫人氣結。
上教堂山下入口處明明有塊告示,中英越文寫明遊客免費,但告示旁竟攔著兩個保安,逐個遊客收「入場費」,這不是索賄那叫甚麼?
身為斤斤計較的港哩之我指著告示向保安說:「The notice said free,why?」
那保安竟沒禮貌一句窒過來:「I don't know!」
我即場更沒禮貌指著他一句:「Fuck you!」再拉著女伴,走上路旁的的士。遙望這座似達百年的教堂離我愈來愈遠。實有人話何必為這三萬元入場費和人家鬥氣,拜託,若告示寫明要付費入場,我早就給了,不給係原則問題,你為甚麼要縱容人家如此明目張膽索賄?
氣平後,才醒起我搭上的士,那到底往那處好?想起離市區北面十公里左右有個叫I-Rxxxx的泥漿溶場,搭個十二萬車費去試試。
「我們唔係浸了一個上午海水嗎?」小女伴問。
「海水和泥水好似係兩回事呀。」我答。
下車,門口係一大塊水上樂園廣告,女伴問這裡真有泥漿浴嗎?我進去望望價錢牌:「有啊,每人三十萬,泥浴浸二十分鐘,還有甚麼溫泉任你浸到飽。」
這其實係溫泉旅遊區,沒帶泳衣也可借給你,更好衣後進去泥漿浴區,大概兩人可編配一個浴缸,職員開動水喉,見泥水緩緩升出來。
手模入去,感覺稀到和今朝所浸的海水沒太大分別,嗅下去感覺沒有甚麼泥味。「不如嘗一口試試?」我問小女伴。「你自己食到夠,我先唔係鬼。」小女伴答道。
浸了廿分鐘後,我倆摸摸自己又摸對方的肌膚,有滑到嗎?唔太肯定。
接著所謂的草藥溫泉,感覺像是暖水泳池,浸多兩浸,我們走到旁邊的沙灘椅各自躺下一張。
小女伴想起今朝海灘的沙灘椅、儲物沖涼費,問:「其實我們是否一早就直接來省下廿萬?」
我沒答,這回到我像小朋友般,死懶在沙灘椅上,直到這裡六點關門。趁關門前看一下餐廳的餐牌,菜式一般貨色。這時醒起朝早落車到現在,只吃過一碗河粉。那晚餐該吃甚麼填滿空了一天的肚子?又想起在沿海的城市,不吃一餐海鮮有點那過。
再搭上的士問司機那裡吃海鮮便宜,司機帶我們到海岸邊,離市區北面五公里的地方。有一排海鮮餐廳,如香港那款,餐廳門口有一個個水缸,先挑海鮮再去煮。我們唔吃慣海鮮不懂挑,問店員拿餐牌,見到隨便一碟也要廿萬。我又想向店員講我們只有六十萬預算那可以吃甚麼,那似中國北方大漢沒理會我這句,只顧推介這個那句「好吃」「廿萬」。大概餓到腦筋有點壞,我們沒再怎想,就點了一碟蝦、一碟蜆、一碟蟶子皇、一隻龍蝦兩食.......
菜上齊時,我想若我們依正常食欲,該要找多兩人才可清理檯上的食物。更恐怖的是,我倆合力把檯上的吃得七七八八。
埋單一百六十多萬,即港幣五百多元。坐回到火車站的的士上,盤算一下今天所花費的,然後心想:除了肚裡的一堆海鮮,或皮膚上些微的泥味或海水味,這裡還讓我帶走甚麼。
想起今朝打到我臉上的木棒,我想就算我發了達,我也沒興趣再到這地方。這樣燃燒金錢,還不如《英雄本色》裡Mark哥拿起一張美金點燃,仲豪邁快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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